离婚可以进行精神损失的赔偿吗
来源:兴义律师 网址:http://www.cjllawer.com/ 时间:2022-03-11 17:03:23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也逐渐有一些负面现象,比如离婚率也逐年增高,那么受害者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索取精神赔偿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离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婚姻法》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
离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则需要根据以下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加害人过错程度
这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三)具体的侵权情节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五)其他相关因素
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案例:
1994年,家住-市的25岁甲与24岁乙相识了,二人不久便确立恋爱关系,几个月后,两人便迅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
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间“战事”连连,最让丈夫甲耿耿于怀的是,听说妻子婚前曾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妻子乙一直隐瞒着自己。于是,甲开始怀疑妻子的生活作风,在他看来,妻子是个道德败坏,不珍惜婚姻生活的人,婚后经常以加班为由与其他外地男人来往,但妻子乙坚决否认有此事。由于对妻子的不信任,夫妻间经常因家庭小事引起矛盾。
恶言扰妻子还责娘家人
2002年,甲以乙搞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梁家二老认为儿子的怀疑没有理由缺乏证据,反对离婚,甲只好撤诉。此后,甲离家出走,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撇下妻子乙在家中料理家务,抚育小孩。
在甲打工期间,他虽然来信不少,但没有只言片语是好话,反而经常在信中恶言骚扰妻子,说乙婚前欺骗她,婚后不守妇道等等,甚至还将信寄到妻子的娘家,说乙的家人没有管好自己乙等。这一切,导致乙丧失了对婚姻的信心,背负上沉重的心理压力。
再闹离婚妻索精神赔偿
2005年12月8日,甲从外地回家,再次向-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这一次,乙没有丝毫想挽救婚姻的意思,非常干脆地同意离婚,但却提出高达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理由就是甲经常利用信件对她及娘家人进行恶言中伤、骚扰,其行为对她及亲属的精神及人格利益造成了损害。
写信给妻子也要赔偿精神损失?在法庭上,甲对妻子的请求嗤之以鼻,认为自己写信是为了发泄一下,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再者,妻子不仅没有如实告诉她婚前与人同居的事情,还在婚后乱搞男女关系,霍家人也没有对此进行规劝,但是对于这些,甲没有在法庭上举出具体的证据。
■法院判决
造成女方精神损害要赔偿
到底丈夫写信骚扰妻子要不要承担精神赔偿?-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于今年7月份对这起罕见的婚姻官司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综合双方意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
从上述可以知道,离婚的受害者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