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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每一天都会发生。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死亡。那么交通肇事造成死亡如果处罚?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车祸致人死亡刑事责任有哪些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案例:

  ,2011年5月30日2时40分左右,被告辛某的雇佣司机成某驾驶冀FC9747、 冀FOL41挂福德重型半挂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147公里加380米处由南向北逆向行驶与君某驾驶的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豫A5F558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原告等人撞伤。此事故经河北省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保定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方无责任,被告辛某的雇佣司机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特起诉要求各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388074.7元。且该车在被告保险公司入有保险,故要求被告保险公司依法赔偿。

  被告辛某、圭某辩称,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责任认定无异议,原告就其损失应提供合法有效证据。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冯某、平某、月某、冬某死亡赔偿金217148元。

  二、被告辛某赔偿原告冯某、平某、月某、冬某丧葬费16153元、死亡赔偿金124773.7元[包括除交强险赔偿以外的死亡赔偿金108112元(325260元一217148元)、原告冯某被抚养人生活费3204.2元、原告月某被抚养人生活费3845元、原告冬某被抚养人生活费9612.5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

  从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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