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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小编获悉,昨日,贵阳市云岩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警方在枣山路捣毁一个专门批发盗版、淫秽光碟的窝点,现场查获盗版、淫秽光碟10万余张。窝点老板目前已被警方控制。如此大的盗版淫秽光碟数额,邱某某将面临法律的严处。请看下文报道。

  据了解,云岩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员近段时间在辖区一些路边摊查获大量盗版、淫秽光碟。经过调查发现,源头在原客车站旁边的一栋大楼内。

  昨日,云岩区文化市场综合大队联合云岩区警方、城管,突然袭击,查封了该窝点。记者随执法人员进入这个窝点看到,这是一栋居民楼的夹层,两间屋子有50多平方米,四壁都是货架,堆满了光碟。经执法人员现场鉴定,全部是盗版货。在一个货柜下,执法人员搜出几个箱子,打开后发现全是淫秽光碟。

  老板邱某某是一名31岁的女子,贵定县人。据现场讯问,邱某某在此做批发盗版光碟生意已有一年时间,所有光碟均由湖南发货,1元钱一张进来,1.5元一张批发出去,一天能卖出数百张。

相关法律处置: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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